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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节 (第3/3页)
。”纪乾坤的语气很严厉。 ??魏炯伸手取下那本薄薄的小册子,递给纪乾坤。他几乎是把法典抢到手里,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。 ??然而纪乾坤只看了目录,就把书甩在床上,又把手指向书架。 ??“黄皮的,那本,厚的。” ??魏炯取下那本书,发现正是自己在学校时使用的教材。 ??纪乾坤同样先翻看目录,然后快速打开至某一页,细细研读起来。 ??他似乎完全忘记了魏炯的存在,一心要在那本刑法教材里找到某个信息。魏炯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,不知该干些什么,下意识地把目光投向那个书架。 ??说是书架,其实只是一条搭在床头和床尾之间的漆面木板,上面是一些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各类书籍,两侧由铁质书立固定。 ??魏炯扫视一遍,发现纪乾坤的阅读范围比较特别—几乎没有小说类的休闲读物,全是法律、犯罪学以及刑事侦查方面的教材和专著。 ??这老头挺奇怪。魏炯在心里嘀咕:也不知以前是干吗的,这么大岁数,身体也不好,偏偏对这些东西感兴趣。 ??一声叹息把他的思绪拉回来。魏炯扭过头,看到纪乾坤把书重重地合上,眉头紧锁。 ??“没有1979年刑法的内容……”纪乾坤突然苦笑了一下,“也是,97年刑法适用了快20年了,谁还会研究这个呢?” ??“您……为什么要搞清楚这个?”魏炯忍不住问道,“您该不会要去参加司法考试吧?” ??“哈哈,当然不是。”纪乾坤大笑起来,“感兴趣而已。” ??不可能。魏炯心里的问号更大了。仅仅是兴趣使然,绝不会让这样一个阅历丰富的老人如此急切和失态。 ??“魏炯,”纪乾坤斟酌着词句,“能不能拜托你……” ??“要看79年刑法的法条?”魏炯掏出手机,“这个好办。” ??纪乾坤目瞪口呆地看着魏炯熟练地用手机上网,操作一番后,魏炯上下滑动着页面,随后把手机递给他—屏幕上是密密麻麻的文字。 ??“第四章第八节,第七十七条。” ??纪乾坤小心翼翼地捧着手机,先把手机凑到眼前,又摘下眼镜,伸直手臂,把手机放到远端,可是那些文字依旧模糊不清。 ??“我来吧。”魏炯拿过手机,“第七十七条,在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……哦,这里的确有修改……采取强制措施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” ??“嗯。”纪乾坤立刻察觉到,“79年刑法是‘采取强制措施以后’,97年刑法是‘受理案件以后’,对吧?” ??“是的。” ??“如果一起案件—比方说,杀人案件—发生在97年之前,”纪乾坤边想边说,语速缓慢,“你觉得应该适用79年刑法还是97年刑法?” ??魏炯一愣:“这是……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啊。” ??“对。”纪乾坤的回答干脆利落,目光中充满期待。 ??这算什么呀!魏炯暗自苦笑,志愿者服务变成刑法考试了—还是口试! ??“在刑法溯及力的问题上,中国采用的是‘从旧兼从轻’原则。”魏炯拼命回忆着,“从旧的话,应该适用79年刑法。” ??“如果考虑‘从轻’呢?” ??“这个……”魏炯想了想,“根据79年刑法,犯罪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才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,而根据97年刑法,只要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,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—比较一下,79年刑法对犯罪人更有利吧?” ??纪乾坤思考了一会儿,缓缓点头:“应该是。”